【不文明现象曝光台㉘】
2022-07-31 09:38:40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西洞庭管理区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黄甜甜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1377

为推进我区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工作,遏制影响市容环境的不文明行为发生,营造优美、整洁、文明的市容环境,特设《不文明行为曝光台》,西洞庭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曝光城区不文明行为,督促引导广大居民告别陋习,争做文明西洞庭人。

1

时间:2022年7月29日8时29分

地点:西洞庭税务局旁

不文明行为:占道经营

2

时间:2022年7月29日8时29分

地点:西洞庭园艺场安置小区

不文明行为:人行道乱晾晒

3

时间:2022年7月29日8时39分
地点:西洞庭广益大道与石门巷交叉口
不文明行为:流动摊贩

4

时间:2022年7月29日8时44分
地点:西洞庭人民医院外
不文明行为:出店经营

5

时间:2022年7月29日8时51分
地点:西洞庭税务局旁
不文明行为:人行道乱晾晒

6

时间:2022年7月29日8时52分
地点:西洞庭人民路
不文明行为:人行道乱晾晒

7

时间:2022年7月29日8时55分
地点:西洞庭一中围墙外
不文明行为:人行道乱晾晒


普法时刻


《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》第十三条、第五十三条相关规定:禁止违反规定在城市道路非机动车道、人行道上建设建(构)筑物、摆摊设点和从事其他占道行为;临街门店经营者不得在店外堆物、经营和作业。在店外堆物、经营、作业的,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,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《湖南省实施<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>》第十四条、第三十条相关规定:在市区内运行的交通运输工具,应当保持外型整洁、美观,禁止乱停、乱放。乱停、乱放交通运输工具,影响城市市容的,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法规授权的部门责令改正,可以并处5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。


责编:黄甜甜

来源:西洞庭管理区融媒体中心

要闻
园区
部门
我要报料

  下载APP